近来舆论监督特别报道组接连接到读者打来的热线电话,反映他们购买的一些食物呈现变味、蜕变乃至导致顾客食物中毒的状况。为此,日前本报记者对本市一些食物商铺和超市进行了查询。
在一些规划较小的商场和超市里,记者看到不少食物特别是那些十分简单腐烂蜕变的食物都是直接摆放在货架上的,并没有被放入冰柜进行冷藏。为了吸引顾客和便于采光,这些临街开设的食物商铺和超市大都选用落地式玻璃窗结构,阳光能够透过玻璃直接照射在这些食物上面。因为气候酷寒,这些商铺和超市内大多数都打开了暖气和暖风空调,室内气温通常在18至19度左右;此外一些商家还在室内开着加湿器,使得屋里的湿度也比较高。
记者顺手从货架上取下一盒元宵,发现外包装因为阳光直射等原因现已变得有些温热了。而包装盒上的阐明则写着“冬天10天,需冷藏保存”的字样。当记者就此事向商铺里的售货员进行问询的时分,对方的解说是“用不着”或“冰柜里没当地了”。
为此记者又采访了本市食物卫生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经历的人指出,虽然现在已是冬天,气候酷寒,但相对而言在开着暖气和加湿器的室内温度仍是比较高的。商家将一些易蜕变的食物直接摆放在货架上,而不是经过冰柜加以冷藏,因而很简单使食物蜕变,因而导致顾客购买和食用尚在保质期内的食物呈现食物中毒的现象。因而商家除了合理调理室内温度湿度之外,还应针对详细食物不同的贮藏要求及时作出调整产品摆放的方位,将那些易坏的食物冷藏处理,保证市民的饮食健康。商家忽视冬天食物贮藏事实上是一种对消费的人不负责任的行为。(郭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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